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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日期:2025-03-24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组织,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增强服务意识,做好信息公开和考生服务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

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小组复试过程的组织与协调,领导复试小组落实复试基本规范以及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复试过程中的不确定事项。

三、复试成绩

表一:普通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生计划数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备注

070300

化学

113

7

≥43

≥80

≥300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19

0

≥36

≥52

≥267


085602

化学工程

57

0

≥39

≥56

≥269

含专项计划:j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项目制8名;k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项目制15名。

表二:退役士兵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生计划数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备注

085602

化学工程

2

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复试分数线由学校划定。

备注:(1) 以上分数线为普通计划分数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专项计划由学校划定,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2)按照规定本单位可根据生源情况及复试情况调整专业招生计划;(3)化学工程专项计划简介:①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项目制专项计划:该计划由西南大学与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简称长高院)合作,入读该计划的学生须在完成校本部课程学习后进入长高院、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联合培养,在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学生享受长高院或企业提供的生活补助、奖学金等,毕业后优先进入联培企业就业;②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项目制专项计划:该计划由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直接下发招生计划到西南大学,入读该计划的学生须在完成校本部课程学习后进入与校内导师合作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毕业后优先进入联培企业就业。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方式

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复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

(二)内容

1. 笔试(满分100分)

考查学生的学科知识和实验知识。由学院统一安排考场,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2. 面试(满分100分)

(1)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60分)

①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满分20分)

①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等;

② 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 人文素养;

⑤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说能力(满分20分)

3. 考试需提前准备一个3分钟以内的个人陈述PPT,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学习经历(成绩)、科研经历、社会实践等。注意:面试时PPT陈述严禁超时。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须按要求提交《西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六、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以数字分(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给出,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2.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同一报考学科参加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综合成绩完全相同的考生,按初试外语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复试成绩的顺序进行比较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西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现场询问及其他相关资料)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时间安排

1. 报到安排

请化学工程专业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考生2025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到西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36报到、化学专业考生2025年3月28日下午14:30-17:00到西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36报到(温馨提醒:考生复试报到及复试时预留足够时间用于校园门禁通行和到达复试地点,使用身份证进入校园)。报到时将审查收取第八项中规定的材料,请提前准备好纸质档。考试须于报到前通过“学生网上缴费平台客户端网址(http://upay.swu.edu.cn/payment/login.jsp)交纳复试费(按渝价[2013]310号之规定,研究生复试费按每生100元收取)。具体操作步骤参见“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图”,缴费时请选择收费单位化学化工学院。我院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2025年3月28日上午11:10分,请化学工程专硕考生到235教室集合,学院将进行专硕项目制计划的宣讲。听完宣讲后将征集复试志愿,并签署专项计划报考志愿书。

2. 笔试及面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下午2:00进行化学工程专业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考生的面试,2025年3月28日晚上7:00-9:00进行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三个专业考生的笔试,2025年3月29日上午8:00进行化学专业考生的面试。

3. 2025年3月30日上午8:30-12:30拟录取考生进行师生双选,确定导师。

八、资格审查及收取材料

为全面考查考生,请在2025年3月27日12:00前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756547847@qq.com(命名方式:每份电子材料均以“序号.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1.XXX+准考证,2.XXX+身份证等),整体材料以“专业-姓名”命名(如,化学+XXX;化学工程与技术+XXX,化学工程+XXX),文件大小不超过30M,纸质版材料于面试报到时提交。所有考生均需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材料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材料包括:(1)准考证;(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4)大学学习成绩表(加盖公章);(5)《西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见附件,需打印并亲笔签名后扫描);(6)《西南大学2025年硕士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需打印并亲笔签名后扫描);(7)毕业论文(如有);(8)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有);(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有);(10)其它奖励证明(如有)。

九、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提交至参加复试的二级招生单位。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十、录取工作

1. 复试结束后,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分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应提供书面申请。

2.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②复试成绩<60分;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④体检不合格;⑤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⑥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⑦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⑧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⑨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者。

十一、信息公开与监督

1. 复试工作细则、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公示公布。特别提醒: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录取考生人事调档函由西南大学研究生院招办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人事档案邮寄地址另行通知。

2. 复试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投诉,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相关问题由学院监督检查小组受理。

3. 联系方式

复试工作联系电话:023-68252955普老师。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19教学办公室  

邮编:400715  邮箱:756547847@qq.com

复试监督电话:023-68367661李老师  邮箱:hxhgjw@126.com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3月24日

附件:

1.西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

2.西南大学2025年硕士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3. 复试费缴纳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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