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9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校〔2020〕333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校〔2020〕337号),结合学院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材料审核评价小组、综合考核专家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包括对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做好招生录取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相关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协调、落实博士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网络远程考核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2.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具体职责包括检查监督考核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3.材料审核评价小组:具体负责考生材料审核评定。
4.综合考核专家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各项工作。
四、综合考核
(一)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招生专业代码 | 计划类别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备注 |
070300 | 普通计划 | 化学 | 19 | 含五个方向:01无机化学、02分析化学、03有机化学、04物理化学、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070300 | 对口支援计划 | 化学 | 3 | 含五个方向:01无机化学、02分析化学、03有机化学、04物理化学、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我院2022年拟招收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19名,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3名。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二)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我院分研究方向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西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西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内容包含外语,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含思想品德及身心健康)。具体名单见我院网页相关通知。
(三)综合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我院2022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主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以下简称系统);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
2.考核时间:2022年4月15日-17日,具体以考核小组电话通知为准。
我院考核小组老师将在综合考核前视频连线各考生进行远程网络平台模拟演练,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综合考核工具、考生身份核查材料原件及综合考核诚信承诺书,并保证通讯和网络畅通。
3.考核验证: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需提交核验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所有考生凭学信网账号登录系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时考生端要求“双机位”模式设备,包括联网PC电脑、笔记本电脑和手机,“4G”、“WIFI”双信号链接,并确保摄像头、麦克风及扬声器或音箱等可正常使用。如使用手机设备,须保障面试过程中手机网络顺畅。不得使用耳机、耳塞等视听设备。具体要求详见《西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考生须知》(http://yz.swu.edu.cn/s/yanzhao/news3/20220409/4746718.html)。
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低于30分钟(考生同意提前终止的除外)。
(四)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成绩由外语、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构成,外语权重占30%,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权重占70%。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5分钟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心理健康测评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按100分计,保留两位小数。具体构成与权重如下:
综合成绩=外语*30%+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70%
五、拟录取基本要求
1. 达到报考条件
2. 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合格
3. 综合考核成绩≥60分
六、拟录取规则
(一)学院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会,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的通知》的精神及学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的计划指标数,分报考方向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二)我院只在化学一级学科内接收调剂生;无合格生源的导师,优先调剂同一报考方向合格生源中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依次递补。如果导师不同意接收调剂生,其招生计划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讨论后分配到有招生指标且合格生源较多的导师名下。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
收到我院拟录取通知且同意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请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4月25日之前,考生需将体检报告邮寄至学院(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19办公室 张老师收 023-68252955 快递使用邮政EMS或顺丰)。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八、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承诺。考生须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交《西南大学2022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请在今天下午6:00前将承诺书发送至邮箱:756547847@qq.com)。学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二)加强考生身份识别。
(三)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籍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此,考核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2022年4月15日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五)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化学化工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二级博士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1.咨询方式
联系人:普老师
联系方式:023-68252955
2.投诉渠道:
受理部门:西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受理电话:023-68367661
受理邮箱:hxhgjw@126.com
受理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化学化工学院(400715)
注意事项:
1.为确保综合考核过程安全、顺畅、稳定,综合考核前学院将组织模拟演练,原则上每位考生都应参加系统调试。无故缺席调试者,因不熟悉综合考核流程而影响综合考核成绩者后果自负。
2.综合考核过程中,一旦出现网络或系统故障,请不必慌张,要配合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理。如果属于短时间的故障,则暂缓面试至末位,稍后再继续。如果长时间的出现问题,请听从学院安排,保持电话畅通。
3.综合考核过程中,如出现其他突发状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4.本细则解释权归西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所有,未尽事宜按照西南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西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附件1-西南大学2022年博士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